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的64歲鄒姓老闆,他和妻子結婚多年卻膝下無子,2010年起和因工作認識的康姓女子發生婚外情,陸續生下3名子女,事後偷偷報戶口。妻子在2016年10月申請戶籍謄本時,意外發現多了3個孩子,才察覺丈夫外淤偷吃,憤而提告通姦。調查期間,鄒男坦承外遇生子,他甚至還怪妻子不能生。法院判決鄒男和康女各5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5萬元。
法院判決指出,鄒男和妻子結婚多年未育有任何子女,2010年認識康女後進而發展不倫戀,2人發生關係後,隔年產下1子。2014年間,康女再產下一對龍鳳胎,2016年3月鄒男用認養方式報戶口,直到同年10月,鄒妻申請戶籍謄本時,才意外發現家裡竟然多了3個孩子。
鄒妻發現丈夫外遇,憤而對他和康女提告通姦。法院審理期間,鄒男坦承外遇,稱說是因為和妻子結婚多年,對方始終不孕無法生育才會發生不倫戀;由於2人均坦承發生外遇,法官認為2人不尊重自己,也不尊重與他人的婚姻關係,加上事發至今也未獲鄒妻原諒達成和解,一審依相姦和通姦罪各判處2人5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5萬元。
鄒妻不滿判決過輕提出上訴,但二審法官認為量刑適當,全案最後駁回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