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明天將接任代理花蓮縣長職務,由於花蓮縣縣長職務官邸已於10餘年前就已拍賣,非在地人的蔡碧仲一來就將遇到「住」的問題,達3個月的代理期,代理縣長恐得先住飯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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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明天上午十時將於大禮堂舉行「 花蓮縣第十七屆代理縣長宣誓就職暨交接典禮 」,是台灣地方首長代理史上,由司法系統首長代理地方行政首長的首例。蔡碧仲交接後,該住哪卻讓縣府很頭痛,蔡的首夜恐將在飯店裡度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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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府研考處副處長葉俊麟表示,清點府後路的縣府員工職務宿舍,目前全是滿住的,而離職官員有3個月的時間來清空宿舍,目前無空的宿舍可住,且宿舍屋齡均有30年歷史,縣府將尊重代理縣長意願後,協調未來代理期間的居所,也不排除可能先安排住飯店。
花蓮原有縣長官邸,官邸舊址位於現今花蓮市公園路「福康飯店」,前縣長陳清水還曾在官邸辦公過,但因歷任縣長均有自宅已不住官邸,導致官邸閒置30年以上,由於建物老舊不堪,加上縣庫財政困難,於是在縣長謝深山任內、經縣議會同意拍賣。
根據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曾張貼訊息公告,在2008年以每坪199940元標出,總得標價為9036萬元;2014年取得建造執照,由名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起造、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。














